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籍注册管理,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切实维护高校办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唐山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院字〔2025〕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通知如下:
1. 入学资格初步审查。新生报到时,院系应对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
2. 入学资格复查。研究生新生入学后,院系要在9月22日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
3. 存疑信息处置。学院要认真核实存疑信息,对于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获取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的立即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应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院系于9月27日前将本院系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情况表(附件1)交至研究生部。
4 新生报到数据上报。院系要精准统计正常入学资格人员名单,在9月27日前上报院系研究生报到注册汇总表(附件2)。
院系应高度重视以上工作,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负责人和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开展院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杜绝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等情况发生。工作小组具体名单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9月27日前交至研究生部。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部。
联系人:李老师:0315-3863319、3863316
研究生部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