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北省学生事务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本专科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唐山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院字〔2025〕39号)规定,现就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1.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认真研读《唐山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院字〔2025〕39号)执行,严格按照培养单位公布的评审细则,开展评审工作。
2.严格评审流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评审过程的信息公开和材料留存。
3.规范奖学金发放和使用,学校于10月28日前完成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12月31日前将当年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获奖学生银行卡。奖学金为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二、参评对象及名额
参评人员为2025级全体硕士研究生;获奖名额按照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进行评审。奖励标准参照《唐山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院字〔2025〕39号)。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培养单位开始初评工作,初评结果须在院系内公示5个工作日。
2.10月22日前,培养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初评结果上报研究生部。
四、材料上报
10月22日前,培养单位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初审获奖名单、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流程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部(大学道校区北院主楼815)。
电话:0315-3863319 3863316
联系人:李老师
研究生部
2025年10月14日